港交所(00388)公布,大致落實《上市規則修訂諮詢文件》的建議,將於下周一起生效,並接受公司申請上市,預計首批公司在6月至7月根據新制度上市。
港交所表示,諮詢期收到283份意見,絕大部分意見都贊成建議,與證監會商討後,決定大致落實諮詢文件中的建議,只在細節上作輕微修訂,以回應各方意見。
其中,修訂的條文包括在生物科技發行人方面,港交所就「資深投資者」及「相當數額的投資」例子,提供進一步指引;在尚未盈利或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發行人,釐定公眾持股量時,不計基石投資及現有股東所認購股份的事宜,給予更大彈性。
另外,刪除建議要求不同投票權受益人在發行人上市時,不得持有超過50%相關經濟利益的規定,以及循新的第二上市渠道申請上市的合資格申請人,可以保密方式提交申請。
港交所稱,早前收到持份者意見,認為公司企業亦可能有正當的商業及競爭理由,需要持有不同投票權,港交所計劃在今年7月31日或之前,就此另再諮詢市場意見。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經過4年的努力,終於推出了新的上市制度,非常感謝市場各界對上市改革的廣泛參與。
今年2月23日,港交所就上市制度向公眾刊發諮詢文件,其中涉及容許同股不同權架構公司和尚未通過任何主板財務資格測試的生物科技發行人來港上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