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公布,2018年度薪酬檢討結果。財政司司長經考慮管治委員會的意見後,批准金管局員工的整體固定薪酬調高2.35%,另撥出相當於固定薪酬的1.35%以獎勵表現出色的員工。
此外,員工將會獲發浮動薪酬,總額相當於薪酬總額的20%,而分配予個別員工的實際數額會按其2017年度工作表現釐定。浮動薪酬是發給工作表現達到或超越指定水平的員工的一次過款項。
財政司司長在決定金管局員工的年度薪酬調整時,會透過外滙基金諮詢委員會聽取其轄下管治委員會的建議,並會考慮管治委員會對金管局在過去一年的表現評估、獨立人力資源顧問公司進行的金融業薪酬調查結果,以及其他相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