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銀行服務實務指引》列載銀行公會建議的良好銀行做法,為肢體傷殘、視障及聽障客戶提供無障礙銀行服務,而該指引不時被檢討及修訂,其原則適用於不同的銀行服務渠道。
銀行公會表示,指引發出後,設置的新設施均須符合指引的建議。就現有設施,由於部分措施或需改動現有系統或添置新配備方能執行,會員銀行可優先盡快於6個月至1年內處理較易執行的措施,其他分階段執行,冀在3年內可全面落實指引所列的措施。
其中,分行需提供無障礙通道,如分行有足夠空間,建議於非投資專區內,備有最少一個服務櫃枱或會客室,提供全面銀行服務,以照顧輪椅及其他殘疾客戶需求,以及在分行大門外貼上歡迎導盲犬的標貼等。
至於網上銀行方面,銀行需為有需要的視障人士提供發聲的保安編碼器、為聽障人士提供網上銀行報失卡、啟用新信用卡,及於網頁內加設即時網上對話功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