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第23條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1周年。駐港國安公署昨日舉辦座談會,指香港加快推進由治及興,拼經濟、謀發展、搞建設呈現嶄新氣象。
公署表示,實踐表明《港區國安法》與香港國安條例兼容互補,公署與特區國安委「雙執行機制」劍出一鞘,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法治效能持續彰顯。
會議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安全是發展的前提,法治是繁榮的基石,始終在法治軌道上維護國家安全,是依法治港的應有之義,必須長期堅持。
會議又要求公署要全面充分履行法定職責,堅定支持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部門依法執法司法,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和機制,深化開展國安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實現「兩個渾然一體」,積極識變應變求變,堅決防範化解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