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去年底發生越野車無差別瘋狂撞人事件,造成35人死亡及43人受傷。
央視新聞報道,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樊維秋執行死刑。
事發於去年11月11日,據珠海公安機關指出,62歲男子樊維秋疑不滿其離婚後財產分割結果,於當晚7時48分許,駕駛小型越野車闖閘強行進入珠海市體育中心,衝撞正在中心內部道路鍛煉的市民,事後駕車逃跑時,被趕赴現場的公安拘捕。
法院去年12月27日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事發後,黃志豪及謝仁思分別辭去珠海市正副市長職務外,慘劇發生地香州區亦更換正副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