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昨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多宗交易額均為12萬元以上的鑽石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一名董事。案件仍在調查中,被補人士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表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元或以上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海關昨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多宗交易額均為12萬元以上的鑽石交易,並拘捕該公司的一名董事。案件仍在調查中,被補人士獲准保釋候查。
海關表示,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已於2023年4月1日起實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元或以上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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