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時任警員,控告他涉嫌隱瞞自己向6間財務公司借貸逾50萬元,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貸款逾5.7萬元。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2019年7月向儲蓄互助社申請一筆私人貸款,並在申請書內聲稱自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控罪指出,被告涉嫌向儲蓄互助社訛稱申請書的內容和資料完整及正確,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一筆逾5.7萬元的貸款。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分別從6間財務機構取得合共逾50萬元貸款,並須每月還款逾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