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會議上,民建聯議員鄭泳舜提到,有團體及商戶指出,現時申請使用戶外或公共空間時遇到不少限制,反觀內地的商場有不少善用戶外空間吸引顧客的成功案例,關注政府會否計劃放寬土地用途限制,例如允許商戶於店外或戶外空間擺放小攤檔或休閒座椅,以營造良好氛圍,從而吸引更多人逗留消費。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覆時表示,政府認同有關倡議,善用戶外或公共空間可營造良好熱鬧氛圍,吸引人流,帶動消費,配合政府推動經濟發展的目標。
她表示,不論是商戶店外或其他地方的戶外空間,抑或私人發展的公眾休憩空間,只要擬議商業或其他活動不會構成通道、安全或衞生問題,亦不會妨礙其他人士享用公眾空間,政府各有關部門會盡量配合。政府亦會因應業界和議員的意見,考慮進一步精簡審批程序。
甯漢豪又提到,理解有地段業主希望利用商戶店外或其他地方的戶外空間舉辦活動,或透過擺放休閒座椅或特色裝置。如果用途並非地契條款所容許,或涉及使用未批租的政府土地,業主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相關土地的使用批准。
她稱,為簡化審批程序,地政總署會以精簡方式處理性質簡單個案,例如涉及非商業活動包括非牟利團體主辦的活動和與節慶有關的社區活動等。為便利商場於商場內公共空間舉辦活動,發展局和地政總署正探討適用於此類情況的先導計劃,包括簡化豁免書的審批和政府內部諮詢程序,以及容許商場透過一個申請於特定期間內多次進行同類活動,免卻逐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