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5歲菲律賓籍香港居民男子轉讓身份證及銀行戶口,協助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從事非法工作,並藉此圖利。他分別被控非法轉讓身份證罪及洗黑錢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監15個月。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黃芷葶表示,入境處較早前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於餐廳拘捕4名從事清潔工的逾期逗留外傭,他們涉嫌在應徵時行使他人的身份證,冒充他人身份見工和工作。入境處跟進調查後發現,有人借出身份證給外傭或持行街紙人士見工,並借出自己的銀行戶口予對方收取薪酬,身份證持有人每月會收取2000元的報酬。案中黑工每月可於非法工作中取得約1.8萬元收入。
入境處先後拘捕男被告及菲律賓籍香港居民女子,調查發現,男被告透過該女子安排,將自己身份證及銀行戶口轉讓予該女子丈夫、一名持行街紙的印度籍人士見工、工作及收取薪酬。該女子今年4月已被裁定非法轉讓身份證、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洗黑錢以及串謀洗黑錢等8項控罪罪名成立,判監36個月,而其丈夫亦因從事非法工作及串謀使用他人身份證,被判監15個月。
行動至今拘捕超過20人,涉及款項約250萬元,入境處指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更多人被捕及起訴。入境處提醒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將身份證轉讓給他人、使用或保管或管有他人身份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