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去年7月接獲1宗電話騙案。經調查後,警方拘捕並起訴1名29歲男子,涉收取騙案款項。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承認企圖洗黑錢罪,控方向法庭申請加刑,法庭審視後准許提高刑期三分之一,最終判處被告入獄2年5個月。
案情指出,案發於去年7月4日,不法份子致電一名年長事主,訛稱自己是其家人,因刑事案件被警方拘捕,要求交出10萬元保釋金。事主信以為真,將存放於住所及銀行的6萬元,依照騙徒指示,在住所附近交給一名不知名男子。事主其後聯絡家人,始發現受騙報警。
警方跟進調查後,事主再次接獲不法份子致電,要求提供額外12萬元保釋金,事主通知警方,警方遂安排拘捕行動,並於同月10日,拘捕一名收取騙案款項的男子。
警方呼籲市民若接到陌生來電,對方聲稱是親友,並以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應保持警覺,以及向相關親友核實。另外,切勿因一時貪念協助騙徒收取贓款,今次案例發出清晰警告,任何人協助騙徒收取贓款,亦有機會招致嚴重法律後果,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