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本月21日至昨日(24日)一連4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部分行動亦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行動中共拘捕11名懷疑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搜查了28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中單位、垃圾房及餐廳,共拘捕11名懷疑非法勞工及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7男4女,年齡介乎27至58歲。當中一名54歲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外,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名52歲男子。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