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分判商前「工頭」及一名前建築工人,涉嫌於疫情期間在大嶼山一個社區隔離設施建築地盤工作時,向4名新入職的釘板工人索賄及收賄共約9.8萬元,以協助該等工人受聘,昨日被廉署落案起訴,兩名被告獲准予保釋,下周一(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兩名被告分別為52歲呂宇山,正洪工程有限公司前「工頭」,及45歲陳强,正洪前建築工人,同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而呂宇山另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指出,2022年3月陳强介紹4名釘板工人到該地盤工作,每人日薪2000元,由呂宇山負責監督工作,二人涉嫌先後向該4名工人索取每個工作天500元賄款,協助他們受聘。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呂宇山及陳强先後向其中3名工人要求向呂宇山支付賄款,該3名工人因害怕被辭退,當每次獲正洪發放工資後,均向呂宇山支付賄款,共約6.6萬元。另外,呂宇山亦涉嫌向另一名工人收取賄款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