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女子向港大訛稱畢業於美國康乃爾大學,以假學歷報讀港大金融碩士課程。被告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法官判處被告監禁17周,但基於被告由6月開始還押,遂可即時釋放,並遣返內地。
裁判官曾宗堯判刑時指出,本案控罪嚴重,判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被告畢業於上海杉達學院,訛稱畢業於美國伊薩卡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不能妄想自己可以瞞天過海。
辯方引述父母求情信內容,提到他們有良好家庭背景,家庭經營貿易生意,生活無憂無慮,雖然父母沒有主動要求中介製作假學歷文件,但被告收到中介所製作的假學歷文件後默許簽署,實為掩耳盜鈴,她承認犯下大錯,須付上沉重代價。
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免卻控方到海外蒐證的需要,加上被告的不誠實案底已對她到海外升學造成障礙,特別提到被告還押至今17周,希望法庭輕判。
被告吳霖薈(24歲),報稱無業,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另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指,港大2022年收到被告申請入讀金融碩士課程,被告報稱獲取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學位,被告亦有提交報稱的官方成績單及畢業證書,其後被告獲港大取錄。被告去年亦有向入境處提交文件,指曾在美國康乃爾大學就讀。至今年3月,港大接獲虛報學歷的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情況而報案,並開除其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