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多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指他們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並盜竊該等食品。其中一名涉案衞生督察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35歲的劉承軒為食環署衞生督察,今日承認一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並批准劉承軒保釋。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食安中心人員購買食品樣本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案中5名被告在進行測試前,已計劃私下攤分剩餘的食品樣本。
廉署人員其後在劉承軒的寓所檢獲多項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包括意大利芝士、罐頭法式燉牛肉及西班牙罐頭海鮮等。劉承軒承認於2022年5月至去年3月期間,盜竊部分由食安中心購買作食品輻射檢測用途的食品樣本。
同案另外4名被告陳映姍、林曉君、余鳳珍及李俊禧,年齡介乎29至38歲,均為食環署衞生督察,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名。4人今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