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再度批准向台灣出售武器,中國外交部表示,這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
外交部稱,依據《反外國制裁法》規定,中方決定對美國9間企業採取反制措施,包括內華達山脈公司(Sierra Nevada Corporation)、搖桿舵公司(Stick Rudder Enterprises LLC)、立方公司(Cubic Corporation)、S3航空防務公司(S3 AeroDefense)、特科姆公司(TCOM, Limited Partnership)、文本礦公司(TextOre)、扁平地球管理公司(Planate Management Group)、ACT1聯邦公司(ACT1 Federal)及埃克索維拉公司(Exovera)。
反制措施包括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以及禁止中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即日起施行。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DSCA)周二(17日)宣布最新對台軍售,包括戰機及相關設備的備件維修、退還及重新運送。美國政府及承包商工程、技術及後勤支援服務、其他相關項目等,總價2.28億美元(約17.67億港元),備件將來自美國庫存。
DSCA指出,這筆軍售將提升台灣應對當前和未來威脅的能力,幫助台灣現代化其軍隊,維持可靠的防禦能力,有利於其安全及區域穩定、軍事平衡與經濟進步;但不會改變該區域的基本軍事平衡。
台灣軍方表示,鑑於解放軍常態化灰色地帶侵擾,壓迫海空域訓練空間與反應時間,美方此次供售航空材料零附件修理回運,有助於維持空軍各型機裝備戰備及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