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警員於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勤期間,分別涉嫌誣衊露宿者藏毒、拳打腳踢對方及破壞其家當等,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刑事損壞及傷人等10罪。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今日裁定,其中6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首兩名被告無罪。
案件押後至10月8日作求情,各被告獲保釋候判,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本案8名被告依次為男警員郭展昇、男警員韓廷光、男警員梁飛鵬、女警員龐雋詩、男警長林華嘉、男警員莫志成、女警員尹栢詩、男警員陳守業,8人案發時均隸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法官裁定郭展昇及韓廷光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