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控告他涉嫌未經許可向4名下屬借貸共逾36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獲廉署准予保釋,周五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其4名下屬接受10筆共約36萬元貸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半年內先後多次向該4名下屬指稱因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況,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1萬元至15萬元不等。
調查亦發現,被告至今只曾向其中一名下屬償還其中約5萬元,其餘3名下屬的借貸均從未還款。被告於去年5月辭職離開機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