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男旅客因非法進口瀕危鯊魚魚翅,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2個月。
涉案男子去年11月24日從巴西經埃塞俄比亞飛抵本港,經海關攔截及轉介漁護署人員,在該男子的15箱寄艙行李內發現受管制的乾魚翅,而男子未持有任何有效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文件。
漁護署人員檢取行李內逾450公斤乾魚翅作進一步調查,證實該批魚翅涉及多個鯊魚物種,當中約113公斤屬《公約》附錄II物種的鐮狀真鯊及雙髻鯊魚翅,價值約62萬元。
法庭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因認罪而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被判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