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規定社工、醫生、教師等25類專業人員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刊憲後18個月實施。
投棄權票的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在電台節目批評條例訂出的罰則太輕,應將監禁刑期由3個月提高至1年,否則沒有足夠阻嚇力。
法案委員會主席鄧家彪表示,不支持加重刑罰因大家可能擔心漏報,於是即使小朋友表現不開心,都可能選擇先舉報,最後可能變成機械式舉報,希望專業人士日後會細閱《強制舉報者指南》作專業判斷。
教聯會立法會議員鄧飛稱,支持條例的大原則,認為不論最後被告是否獲判最高刑罰,都很大機會會被取消專業資格,加上調查時間長,對專業人士來說壓力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