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中央組織部從代中央管理黨費中給廣東、福建、河南等11個省區劃撥專項資金1.38億元,用於支持防汛抗旱工作。
中央組織部要求全力應對災情,扎實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項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各級領導幹部要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落實落細各項防汛抗旱措施。
中央強調,這筆黨費要及時撥付給基層,主要用於慰問奮戰在防汛抗旱第一線的基層黨員、幹部和群眾,慰問因受災嚴重而遇到生活困難的黨員、群眾,相關省區要根據實際從本級管理黨費中落實配套資金,及時劃撥給基層,投入防汛抗旱工作,做到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