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飛輪海成員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涉嫌偷拍及外流性愛影片,被控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3罪,判囚7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士林地檢署查出,炎亞綸於2017年間認識當時未滿18歲的被害人,明知少年未成年,仍於住處持手機拍攝與少年的性愛影片並傳給2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等罪起訴。
「耀樂」去年6月自爆曾炎亞綸「霸王硬上弓」性交並拍片,後來影片更外洩令他人生盡毁,炎亞綸同日發文認錯。
「耀樂」其後開記者會提到自己16歲時和炎亞綸結識,卻在未經同意下遭到偷拍影片,記者會才進行到一半,炎亞綸便直奔現場向「耀樂」鞠躬道歉。
雙方自去年12月打官司,對炎亞綸形象造成重挫,不少代言以及節目甚至直接中止合作。
今年3月11日炎亞綸及「耀樂」第三次開庭宣布調解成功,達成大家都滿意的結果,至於和解金的金額多少,炎亞綸表示「不方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