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廣播公司引述安全情報局(CSIS)局長維尼奧特(David Vigneault)稱,中國政府可取得短片平台TikTok用戶數據,用於監察及情報工作,他個人建議加拿大民眾不應使用TikTok。
TikTok發言人回應稱,報道提到的指控失實,因為平台從未與中國政府分享用戶數據。
加拿大政府去年9月就TikTok是否危及國家安全展開評估。維尼奧特承認,安全情報局參與有關評估並提供建議。
維尼奧特指出,根據中國法例,中國政府有權要求互聯網公司提供平台數據,毫無疑問有能力取得TikTok的用戶資訊,然後利用大數據分析,有需要時可利用這些訊息進行情報工作。
美國國會於4月24日立法,要求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在明年1月19日前剝離TikTok資產,否則指令當地應用程式商店把TikTok下架,以阻止美國1.7億個用戶接連TikT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