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上周五(10日)落案起訴兩名女子,控告她們涉嫌以一疊鈔票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開立個人銀行戶口。
26歲的于慧為行政人員;37歲的王金玉為直播間導播,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于慧及王金玉於上月19日來港,並到滙豐銀行灣仔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戶口,希望即日辦妥相關手續。兩名被告涉嫌於當日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筆不明金額的賄款,以協助于慧開立滙豐銀行賬戶。
該名滙豐銀行職員當場拒絕接受二人的賄款,並即時向上級滙報事件。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隨即到現場拘捕兩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