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銀行職員及一名中介人,控告他們受賄和行賄,涉及賄款共1.3萬元,為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二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5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二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發時,30歲的羅子軒為建行(亞洲)中環分行的銷售主任,負責處理個人戶口開立及客戶查詢。港辰是一間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商業秘書及安排銀行開戶等服務,而39歲的胡艺是港辰唯一董事。
案情透露,羅子軒於2023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戶索取賄款5000元,及從另外兩名客戶收取賄款共5000元,以協助三人加快開戶流程。
羅子軒又於上述期間向胡艺索取賄款共3000元,為對方轉介的三名客戶加快開戶流程,其後從胡艺收取了賄款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