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為更好滿足粵港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助力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進一步優化兩地牌車輛管理,將於5月1日推出取消關聯核查納稅要求、延長指標有效期、優化非營運小汽車免檢、放寬主駕駛人備案車輛數量等4項便利措施。
在新措施下,取消申辦不同類型兩地牌指標的關聯核查納稅要求。對已經以納稅條件申辦投資類指標的,同一申請人再申辦資格類、人才類、捐贈類等其他類型指標,及以投資高新企業條件申辦指標時,不再核查相關投資類指標內承單位的納稅情況,凡符合對應條件的即予辦理。
統一調整資格類、人才類及投資高新企業類兩地牌指標為長期有效。2019年4月15日後申辦的資格類、人才類及投資高新企業類兩地牌指標有效期由5年調整為長期有效,辦理《粵港澳機動車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延期時,毋須再次提供相應資格條件證明。
優化申辦兩地牌的港澳非營運小汽車免檢措施;以及放寬主駕駛人備案兩地牌車輛的數量,凡符合條件的主駕駛人,可備案相應兩地牌車輛,不受車輛數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