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男女中學爆出侵犯學生私隱風波,有自稱為該校學生在網上匿名發帖文,投訴校方要求學生交出自費購買的私人電腦,供校方搜查,當中包括個人資料及聊天紀錄等,並檢取有關資料備份,質疑校方侵犯學生個人私隱,涉違反《私隱條例》。
聖保羅男女中學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出,今次檢查旨於以抽樣形式了解學生在校內使用電腦的情況,並防範因不慎使用而感染電腦病毒或下載任何惡意軟件程式,從而危及校園網絡安全。
校方強調,今次檢查參考自教育局建議與家長及學生簽訂的「自攜裝置及可接受使用政策」,過程中使用的USB只收集了學生在校內上課期間的瀏覽紀錄、程式安裝及使用紀錄,相關資料在檢查及跟進後,會永久銷毀。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查詢時稱,截至今日,公署沒有收到與事件相關的投訴。公署會主動接觸相關學校,了解事件。一般而言,所有機構作為資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必須遵從《私隱條例》及6項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
教育局回覆查詢指出,最近接獲有關查詢,已聯絡學校了解事件,並要求學校檢視有關處理學生個人資料的校本機制。局方會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繫,以提供意見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