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據悉計劃在第三季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範圍,涵蓋即將受僱的自僱人士,包括私人導師、音樂老師、教練等。兒童事務委員會昨開會討論有關建議。
消息指,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範圍,因相關人士較大機會在沒有直接監督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單獨接觸,僱主亦可能初次接觸即將聘用的自僱人士。
當局建議分三階段擴大機制範圍,先擴至即將受僱的自僱人士;實行約一年後,考慮擴至所有義教老師及院舍義工等志願工作者;最終擴展至所有現有僱員及自僱人士。機制擴大後,家長及監護人等個人僱主亦可要求僱員作查核。
據了解,警方將在第三季起建立網上申請平台等,料屆時系統每年可處理至少21萬宗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