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明日起接受報名,歡迎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報考,截止報名日期為4月5日下午5時。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提醒,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應徵者應把握時間參加此輪暫定於6月1日舉行的考試。
政府已擴展投考需學士學位學歷要求公務員職位的資格至大學三年級(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因此,此輪考試將開放予持有大學學位、符合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的人士,或將於2023至2024學年或2024至2025學年畢業的大學生報考。
綜合招聘考試由中文運用、英文運用及能力傾向測試三張試卷組成。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測試不同等級的成績,可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其他訂明的公開考試中英語文科獲接納的等級成績替代。能力傾向測試則沒有可替代的公開考試成績。
所有申請人無論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都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及格成績永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