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主任涉在半山區住所,以手機偷拍對面大廈單位女住客的祼露照片並於網上發布,早前被裁定1項窺淫及2項發布源自窺淫的影像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6個月。
37歲被告唐嘉麒被控於2021年10月22日在半山區輝煌臺某單位,暗中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X的私密部位;及於同年10月14日及22日在香港發布X的影像。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成為階下囚已是極大的教訓,反思後明白自己的做法錯誤,沒有尊重事主,希望向事主道歉。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偷拍及發布事主祼照,罔顧事主的權利及尊嚴,香港人口稠密,法庭更應傳達訊息,不可以「樓望樓」暗中偷拍鄰居。
裁判官又稱,事主案發時處於家中的私人空間,不應因被告的個人喜好等的自私原因,在不知情下被偷拍及發布到網上。鑑於案情嚴重,3罪均以3個月為量刑起點,其中4個月分期執行,酌情減刑1個月,最終判處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