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巴林今日在巴林麥納麥簽訂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透過加強相互投資保護,增強投資者信心和擴大雙邊投資流動,以進一步鞏固兩地的經貿聯繫。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在訪問麥納麥期間,與巴林財政與國民經濟部部長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簽署該份投資協定。
丘應樺表示,香港與巴林一向是各自區域內引進重要投資機遇的主要門戶,這份投資協定正是雙方進一步加強投資聯繫的里程碑,亦彰顯自行政長官去年2月率領高層代表團訪問中東地區以來,特區政府致力持續拓展香港與中東地區的經濟聯繫。
他續說,投資協定確保雙方的投資者在對方境內的投資享有對等保護,有助加強投資者到海外投資的信心。香港一直致力擴大投資協定的網絡,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及中東地區國家,以促進雙向投資流動,帶動雙方經濟發展並達致共同繁榮。
根據協定,兩地政府須為對方投資者提供的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對待其投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協定亦規定投資爭端應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解決。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