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收緊車牌查冊安排,香港記者協會質疑,新安排不尊重終審法院就港台前編導蔡玉玲案的裁決,指做法損害新聞自由,促請署方檢討查冊安排。運輸署回應稱,記協的聲明是基於對終審法院判決的錯誤解讀,而對運輸署作出錯誤指控。
運輸署稱,終審法院去年6月就蔡玉玲案頒下判辭明確指出,車輛登記冊上的個人資料涉及私隱權,應受保障;運輸署署長有責任妥善管理登記冊上的資料,將有關資料被濫用的風險降至最低;署長可限制索取車輛登記細節的用途,並有權要求申請證明書的人提供其身份詳情、申請的目的和理由,以決定是否發出證明書。
運輸署指出,終審法院指出原有申請證明書的表格上「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這一語句既不清晰也不明確,並注意到按當時的申請機制而提供車主個人資料有被濫用的風險。因應有關裁決,運輸署應完善有關申請程序強化監管框架,以確保申請證明書的用途符合設立登記冊的目的。
運輸署強調,經優化的安排旨在清楚訂明登記冊的設立目的,以及符合申請條件的指明情況,並且屬合法及正當,及有關資料只是用作申請時所指明的目的和用途,不會被誤用或濫用。
運輸署表示,就發出證明書的優化安排,已經在所有適用的基本權利之間,取得合理平衡。優化安排符合終審法院判決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