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4年1月22日 時事脈搏 港聞

張舉能:司法機構有責防範懲治危害國安行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詞時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 司法機構有責任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司法機構十分重視此責任,法庭在嚴格公平地按照《國安法》及其他適用法律的條文執行司法工作時,會按照《國安法》規定充分尊重所有基本權利。

張舉能指出,法庭不會屈服於任何壓力而作出有罪或無罪的裁決,亦不會理會任何形式的滋擾或威脅,被告人若證實有罪,便會被定罪並判刑,反之則被告人會無罪釋放,如法庭犯錯或被指犯錯,而訴訟一方提出上訴,審理上訴的法庭會依照適用的法律及程序,仔細審核下級法庭的決定,強調司法制度素來如此運作,將來亦然。

他提到,過去數年,司法機構的工作時常被人透過《國安法》的棱鏡來審視,以這種眼光看待司法工作,乃至香港的法治及司法獨立的現狀,必然產生非常狹隘,甚至失實的看法。

張舉能重申,法院及法官將繼續履行憲制責任,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公正有效地主持正義,這一點對普通法制度得以在香港延續至為重要。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