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在社交平台表示,在9月中離開香港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原定要於12月底回到香港,就國安法向警方報到,經過深思熟慮,包括考慮到香港的形勢、自身安全、生理和心理健康,決定不回去報到。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表示,留意到最近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警方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
國安處稱,該名女子於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國安處拘捕。其後她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因其他案件入獄。該女子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警方亦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二的權力限制該名女子離境。其間,該女子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態度合作。該名女子早前向警方透露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取錄,因此警方國安處於今年9月向她發回旅遊證件,並延長她的保釋至12月。
警方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一生背負「逃犯」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