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歡迎審計署發表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報告,對由外部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進行審計。
報告提及,書店營運者(現由商務印書館營運)現時並不受任何條款約束其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其實所有合約均已列明營運者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條款,中大將盡快修改這項條款,明確納入《國安法》。
審計報告指出,中大公開招標營運校園設施合約,外間反應冷淡,競爭有限。中大回應時解釋,中大地理位置相對偏遠;校園設有出入管理措施,客流亦因應學年高峰期有所變動;有關營運設施同時受多項校園規則、法規、政策和程序約束;營辦商須以實惠的價格向學生提供營養豐富的膳食,或對盈利有影響。
中大已啟用電子採購系統,並將推動以數碼方式投標,包括校園設施在內的所有投標。中大同意配合審計署的審核結果,並陸續實施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