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華學佳逝世表示深切哀痛。
華學佳2009年獲委任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自此為終審法院審理多宗案件,並撰寫重要的判案書,令本港法學大為增益。他於2019年獲頒授金紫荊星章,以表揚他對香港法治的貢獻和支持。
華學佳於1938年在英國出生。他於1959年在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畢業,取得文學士學位,其後獲該學院頒授名譽院士榮銜。他於1960年在英國林肯律師學院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1982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於2010年,他擔任林肯律師學院司庫一職。
華學佳勳爵分別於1994、1997年和2002年在英國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法官、上訴法院常任法官和上訴法院常任高級法官,並於2009年獲委任為英國最高法院法官。
司法機構向華學佳夫人及其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