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出版社前僱員偽造發票,詐騙出版社向多間承辦商支付再版書籍及搬遷工程服務費共約38萬元。被告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多項欺詐及《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罪名,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49歲被告孔祥威於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間獲浸信會出版社聘用,負責書籍出版及再版工作,以及向承辦商發出影印及設計訂單。
案發期間,浸信會出版社記錄顯示4間承辦商就再版78本書籍向浸信會出版社發出61張發票。被告向浸信會出版社訛稱該4間承辦商已完成相關的書籍設計、編輯、排版及校對工作,浸信會出版社遂向它們支付服務費共約34萬元。
案情又透露,被告串謀另一間承辦商使用2套虛假的發票及支付款項申請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該承辦商已完成另外3本書籍的印刷及排版工作,可獲服務費共2.7萬元。被告案發時亦負責監督浸信會出版社的搬遷工程,他利用2套虛假的發票,誤導浸信會出版社其中一間承辦商曾為出版社進行2項搬遷工程,可獲服務費共1.1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該5間承辦商並沒有為浸信會出版社提供再版書籍的工作或進行搬遷工程,其中4間承辦商的負責人其實是被告1名親戚及3名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