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歲前男警早前承認以熱水燙傷前同居女友5歲女兒,同樣涉案的同居女友則否認虐兒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今日判處前男警監禁28個月,女被告則被判監15個月。
法官批評前男警對次被告及女童X作出殘酷行為,令人震驚,又指他用熱水淋X是為了娛樂以及滿足其虐待的本質,判囚28個月,並下令與他早前因其他案件判囚的68個月分期執行。
案情指出,前男警用熱水淋女童,社工其後上門探訪時發現女童受傷,於受傷的兩個月後始獲送院,被發現右臉、頸及肩等有燙傷,且復原進度不佳,傷口受到金黃葡萄球菌感染,X最終需留院10天後才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