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歲單親母親,因虐打貪玩手機並患上過度活躍症的8歲兒子,早前被裁定兩項虐兒罪成,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18個月感化令。
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兒子的畫作,上面寫有「I love you mum」字句,指出被告患有情緒病,形容是一名病人照顧另一名病人。被告獨力照顧患過度活躍症專注力失調的兒子,男童行為反叛,被告犯案出於男童欠交功課及只顧玩樂不願用膳,雖非犯案藉口,但當中吃力辛酸不足為外人道。
辯方又稱,男童現時暫居兒童家舍,創傷報告指出有時行為激動,但仍想與母親同住,被告不懂處理下亦明白男童暫託家舍或更適合,希望能夠定期探望。
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表示,本案是不幸事件,被告獨力撫養子女比一般人困難,同時又要工作,其困境可以想像。研究指出暴力是從學習得來,父母對子女施暴,子女會從而學會暴力,希望被告明白。曾官稱,男童對媽媽有深厚感情,暫住家舍亦增加反叛行為,認為分離兩人並非好選擇,遂判處18個月感化令。
事發去年9月,男童因貪玩平板電腦及手機,遭母親以拖鞋、衣架打腳及倒吊旋轉逾10秒,導致其呼吸困難、多處擦傷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