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涉嫌在2018年立法會處理「一地兩檢」及2020年內會衝突中,擾亂秩序。他早前承認兩項藐視罪及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去年被判入獄7星期,尹兆堅不服提出上訴,案件原定今日在高等法院聆訊,但尹兆堅開庭時確認他決定不上訴,法官張慧玲正式駁回他的上訴。
尹兆堅因本案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等候上訴,但仍須就47人初選案還押。法官開庭表示,昨天收到尹兆堅決定不上訴的通知書,尹兆堅在庭上亦確認不提上訴,法官於是取消本案的保釋擔保,尹兆堅須繼續還押。
案情指出,2018年6月13日立法會就有關「一地兩檢」的草案進行二讀,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發言期間,有立法會議員離開座位大聲說話,令會議中斷;時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令當時的其中一名議員林卓廷離開會議廳,尹兆堅阻止保安帶走林卓廷。
另外,2020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主席期間,尹兆堅手持標語牌撞向保安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