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及家族公司特朗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在紐約州被起訴涉及商業欺詐的案件,法官裁定案中罪名成立。
紐約州檢察總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去年9月入稟控告特朗普、特朗普集團及其他答辯人,指他們過去十多年來一直向保險公司及銀行,誇大旗下物業價值,涉及金額高達22億美元,干犯商業欺詐罪名。案件原本預期10月2日開審。
不過,詹樂霞在9月提交更多文件,認為該等文件足以讓法官在正式審理前「自由心證」,即法院自由判斷證據的證明力,判定特朗普有罪。
負責審理的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Arthur Engoron,周二發表長達35頁的裁決書,裁定特朗普及其他答辯人罪名成立,同時裁定要撤銷特朗普一些相關企業的商業登記,令到此等公司不能在紐約州做生意,作為懲罰措施之一。
Engoron指令答辯人須在10天內,提出可擔任獨立接管人的最少3名人選,以處理相關企業解散的問題。
Engoron又裁定,特朗普代表律師在交予法院文件內作出輕佻的陳述,判處他們每人罰款7500美元。
特朗普及其他答辯人的代表律師未有回應傳媒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