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推出《地產代理良好處理劏房租賃約章》,簽署的地產代理商舖需要承諾不會協助業主濫收公用設施及服務的費用、不會協助業主違反租住權保障的要求、必定會向租客清楚解釋劏房租賃協議的條款等。
監管局表示,已有62間地產代理商舖簽署約章,名單會上載至監管局網頁,地產代理商舖亦可在櫥窗上張貼約章標誌。
房屋局副局長戴尚誠表示,房屋局及差餉物業估價署會繼續就規管劏房租賃的條例,進行執法和宣傳工作。他提到,截至上月底,差估署已向約1200個業主發出涉及遞交租賃通知書的警告信,並成功檢控違反條例的7名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