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撃違規使用2元乘車優惠的執法行動結束,當局表示,共巡查3200多個公共交通工具班次,查核約1780名懷疑不合資格使用優惠人士,只有1宗個案交由警方跟進。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在電台節目稱,政府的行動是公關性質,找到的違規個案少屬預期之內。他認為高姿態執法行動勞民傷財,沒有必要再做。
他稱,港鐵將違規使用車費優惠的罰款由500元增至1000元後,發現的違規個案只下跌35%,成效不大,建議將罰款加至2000至3000元。
他建議長遠要調整2元乘車優惠模式,例如車費10元以下的較短車程維持收2元,車費20至30元的長途車改為向長者收取4至5元。
他又稱,當樂悠咭全面取代沒有持有人相片的長者八達通咭後,可要求長者享用2元優惠乘坐巴士小巴時,必須展示樂悠咭予司機確認,如果拒絕,司機有權要求乘客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