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第七屆區議會一般選舉將於12月10日(星期日)舉行,地區委員會界別的選舉及區議會地方選區的選舉將於同一天舉行,選舉日期已於今日在憲報刊登。
提名期將於10月17日開始,至10月30日結束,總選舉事務主任會適時刊登公告指明呈交提名表格的限期和地點,以及公布相關細節,政府強調將致力確保區議會如期在明年1月1日履職,
發言人指出,《區議會(修訂)條例》已於7月10日正式刊憲生效,令特區地區治理層面亦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將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發揮好其諮詢及服務功能,為特區地區治理工作作出應有貢獻,切實回應市民期望。
發言人表示,政府全力支持選舉管理委員會按經修訂的相關選舉法例,籌備和舉行區議會一般選舉,確保選舉公開、公平、誠實,並安全有序、高效和人性化地順利進行。
此外,政府亦鼓勵有才能、有志服務社區的愛國愛港人士積極參選,並呼籲選民行使公民權利踴躍投票,選出新一屆有志有能力的區議員為政府提供諮詢及服務地區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