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六女學生3年前在學校女廁分娩後,將女嬰放入袋並放置街邊垃圾桶。她早前承認殺嬰罪,在高等法院被判感化一年,法官下令她須遵守每晚11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叮囑她需依時進行精神科治療,並承諾安全性行為。
法官李素蘭判刑時指出,本案對女嬰及被告均是一場悲劇,比起懲罰現年只有19歲的被告,她更需復康治療以繼續有規劃的正常生活,經考慮後判處感化。
精神科醫生認為,被告在誕下女嬰後患上創傷後遺症或重度抑鬱症,突如其來的劇痛、大量出血、誕嬰,令她極度恐懼及不知所措,腦袋一片空白,未從分娩後影響中完全恢復過來,精神狀態受干擾。
案情指出,女被告2020年9月22日上體育課期間感不適,如廁時誕下女嬰,為免女嬰哭聲被人聽見,將體育服塞入女嬰口中,再把她放入藍色袋,離校時將袋放置街邊垃圾桶旁,翌日有晨運人士途經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