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報,原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福生嚴重違紀違法,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取消其助理總監消防救援銜;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張福生立案審查調查。經查,他背棄職責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長期沉迷賭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