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第1部毒藥及抗生素被警方拘捕,衞生署會繼續調查個案。
衞生署根據情報,發現一間位於長沙灣的店舖涉嫌售賣多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包括止痛藥、傷風咳嗽藥、止暈止嘔藥及外用藥。有關產品包裝上均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當中大部分附有日文、韓文或英文的外語標籤。
初步調查顯示,所檢獲的相關藥品當中,13款產品分別含有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包括布洛芬、二氫可待因、甲基麻黃鹼及氟輕松等)及/或《抗生素條例》(第137章)下的抗生素物質,包括杆菌肽及新霉素。含有上述成分的產品只應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或須憑醫生處方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