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信辦發布新規,擬要求「利用藍牙、Wi-Fi等提供近距離發布、接收訊息的服務」的提供者,採取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防範和抵制傳播不良訊息;並要求該服務的使用者不得利用該服務發布、轉發違法訊息,以及防範和抵制製作、複製、發布不良訊息。
網信辦官網刊登《近距離自組網訊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要求近距離自組網訊息服務提供者上線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新技術、新應用、新功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安全評估。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整改,直至消除相關安全隱患。
文件稱,近距離自組網訊息服務,是指利用藍牙、Wi-Fi等訊息技術,近距離即時組建網絡並提供發布、接收訊息的服務。
該服務的提供者,為通過開發或運營的平台、系統、應用等,提供近距離自組網訊息服務的主體;該服務的使用者,則為發布或接收文字、圖片、音視頻等訊息的主體,包括發布者與接收者。
文件還要求,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在發生危害網絡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處置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及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