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前索具裝配工人,向另外兩名索具裝配工人收賄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和繼續受聘,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6個月。
47歲的呂伍湖為德鑄工程前索具裝配工人,早前被裁定三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稱,被告違反僱主對他的信任,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裁判官早前已頒令被告須向德鑄歸還涉案賄款4500元。
案情透露,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而呂伍湖獲僱用為索具裝配工人。他於2021年4月至5月期間,從另外兩名索具裝配工人接受賄款共4500元,以協助二人受僱和繼續受僱於德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