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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0日 時事脈搏 港聞

衝擊立法會案 警方檢城大記者指模

2019年七一衝擊立法會案,5名否認暴動罪被告,及一名暫未答辯被告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法院大樓)受審,控方繼續作出開案陳詞。不認罪被告城大編委記者學生黃家豪,控方指警方在會議廳內檢取的損毀《基本法》小冊子中,找到黃家豪的手指模印;另一不認罪被告《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控方則指有公開影片拍到他當日晚上身處立法會,案發時身穿白色T恤、無遮蓋面容、戴黃頭盔、雙手舉起手機拍攝,曾進入會議廳走近主席台,之後在議員入口出現。

辯方關注,當日很多傳媒在場,若法庭信納二人為正當地履行傳媒職責,控方有無其他獨立證據指控,指他們干犯「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指,會提供更多控方立場予辯方。

5人不認罪被告,包括黃家豪、馬啟聰、藝人王宗堯、吳志勇、林錦均。另一被告運輸工人何俊諺則暫未答辯。

控方案情指,有片段證據拍到王宗堯、吳志勇二人,相關身份不受爭議。王宗堯曾出現在會議廳與示威者、記者談話,無遮蓋面容,警員從公開影片認出任演員在公眾有知名度的王宗堯。吳志勇晚上進入會議廳後,無配戴口罩,接近晚上12時,在主席台前接受訪問,表明決意死守立法會。他在被捕下承認「七一嗰日去過立法會,但我無破壞過任何嘢」,自己在立法會內吸煙,會議廳內坐議員李慧琼的位置,接受《蘋果日報》訪問,之後被「手足」抬走。

控方案情續表示,林錦均在2019年10月在落馬洲皇崗口岸,由內地執法部門轉交至警方手上。林被捕時向警方指,無入立法會破壞,只「撞過玻璃」。在會議廳前廳外走廊檢取的一個自製金屬盾牌,找到林錦均的掌印。林承認曾接觸物品,但是在立法會大樓外傳遞物品。林其後被帶返立法會重組案情,向警方指出當時以鐵馬「撞玻璃」的位置。辯方將會爭議招認的自願性。

至於暫未答辯的何俊諺,控方指有公開影片拍到他當日身處深色衫和褲、先與一名紅色衣人士出現在立法會議員入口,之後再出現在會議廳內。何在被捕後,在母親陪同下進行錄影會面,他承認曾進入立法會大樓和會議廳,亦同意曾在相關影片出現,在截圖圈出自己。

案件明日續審,將會播放警員剪輯多段公開新聞片段、警方片段、立法會閉路電視而成,全長約11小時16分鐘的七一當日至翌日凌晨立法會附近一帶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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