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的壹傳媒創辦人,繼昨日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遭駁回後,今早續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方提出,預計案件審訊日期將需至少80個工作天,而審前覆核定於8月18日進行。
黎智英違國安法案原定審訊時間約為40天,不過控方代表、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今早卻於案件管理聆訊中提到,由於處理證據及盤問證人需時,未計及其他程序已至少需要65天;3位主審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連番質問需時細節後,決定將審訊預計時間改為83個工作天,亦即歷時將近4個月。
審前覆核則定於8月18日下午續於高院進行,不過正審則選址西九龍裁判法院;庭上亦提到,由於本案原定於9月25日開審,但涉案的法官及控辯雙方均有參與其他案件、包括民主派初選案,因此暫時只能希望可按原定日期開審而非延期。
另外控方亦提到,將有26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控方的6個關鍵證人、18位辯方證人以及兩位專家證人;控方指出,專家證人將就外國制裁及社交平台運作而作供。